龙州县食药监局销毁一批不合格食品

09.09.2016  18:46
9月7日,龙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销毁了一批不合格野山椒凤爪产品,该批次产品重达2吨,价值3万余元。 据了解,龙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水口镇北耀农场八队南强分队的一家野山椒凤爪公司进行监督抽检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有非法使用过氧化氢漂白鸡爪现象。过氧化氢溶液,俗称双氧水,添加入食品中可分解放出氧,起漂白、防腐和除臭等作用。部分商家在一些需要增白的食品生产过程中违禁浸泡双氧水,以提高产品的外观。按照有关规定,鸡爪食品生产不能使用过氧化氢。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厂停产整改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于9月7日进行集中销毁。 下一步,该县食药监局将增加执法巡查次数,继续紧盯食品安全生产红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打击不合格食品,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