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患脑瘫父母索赔148万元 医院被判担责四成

15.05.2015  12:10

那坡

双胞胎患脑瘫 医院被判担责四成

当事医院日前已支付赔偿款约46万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苑长军  通讯员  农群惠

        孕妇苏女士在那坡县人民医院产下双胞胎,但双胞胎生下来后均患上脑瘫。苏女士认为孩子出现问题,当事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起诉索赔各种费用共148万元。那坡县法院判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一次性赔付约46万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5月13日,苏女士领到了赔偿款

        1  双胞胎出生一波三折

        苏女士是那坡人。2005年11月29日清晨6时许,她怀孕双胞胎34周,进入医院待产。根据产妇的情况,医院进行辅助检查和产程观察等处理。两个小时后,妇产科主任按照诊疗工作规程查房,考虑到早产儿的各器官发育未完全成熟,出生后出现患病率和死亡率都比较高,况且剖腹产并不能降低早产儿患病率和死亡率,暂时决定让其顺产。这一决定征得了产妇家属的签字同意。

        苏女士上产床后,顺产遇到阻碍。医院采取多项措施,但没有明显效果,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决定通过剖腹产结束产妇分娩,并取得产妇家属的同意。之后,接生医生再次进行检查,发现产妇产程出现新情况——胎儿头部已经进入产妇阴道,此时剖腹产取出胎儿,会增加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产伤等并发症的发生。为安全起见,医生决定取消剖宫产,采取助产措施。在产妇家属签字同意后,医生开始为产妇助产。

        当天下午1时许,苏女士产下一男婴,体重2.4公斤;13分钟后又产下第二男婴,体重1.65公斤。苏女士因产后大出血导致休克,所幸被医院抢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