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部分商场“双11”促销标价有猫腻

08.11.2014  11:15

鞋店内“购物有礼”的广告存在馈赠标示不清的问题    记者  孟娟娟  摄

  “全场1—5折”“新品上市,全场9折”……这样的打折广告是不是让你觉得含糊其辞?实际上,这些打折广告并不规范。继11月6日“双十一节”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召开后,昨日南宁市物价部门迅速行动,到南宁市部分商场针对商家是否“明码标价”展开检查。记者随同采访发现,部分商场、商家还存在新品打折、不用标价签、长期打折、馈赠标示不清等不符合规定的标价行为。

   标价混乱店员不知何为标价签

  在新朝阳商业广场的依思Q鞋店内,“新品冬靴全场低至5折”的大幅广告悬挂在门口,鞋柜上也贴着“购物有礼”的广告牌。店员表示,折扣为最低5折,最高5.5折,“”指的是钱包。但是这些都没有标在广告牌上。执法人员指出,该店的价格标示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按照规定,新品上市最初7日内不可以采取促销价、优惠价、折扣价、特价等降价形式促销,但可以采取返券、馈赠方式。此外,该店还存在馈赠标示不清的问题。

  在一家名为卡帝乐鳄鱼的皮具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并未明码标价,商品只有厂商提供的吊牌,而且该店还打出“秋季新品全场4—5折”的广告。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员声称不知何为标价签,以为厂商提供的吊牌价就算。执法人员向其开出了检查通知书,并指出,吊牌是供应商提供给零售商的,但是零售商在销售时自主定价需要使用标价签,明码标价。另外,该店还存在新品打折的问题。

   鞋店新品与打折字样同时使用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百盛悦荟店检查。在鞋靴售卖区,一家名为joy&peace的鞋店内,柜子上贴着“新品登场6.5折”的广告标语,执法人员指出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新品和打折的字样不能同时使用,建议将新品登场改为2014年款。鞋子明码标价方面,该商场全部用的是已经在物价局监制过的标价签,上面标明了产地、品名、规格等信息,比较规范。

  在商场二楼服饰售卖区,检查人员发现该商场标价也较为规范,新品上市的衣服并没有出现打折字样,有的店将新品挂在一排一架上,标示出是新品上市,促销旧款衣服挂一起,标明打了几折,且衣服标价签也全部用的是监制过的标价签。

   促销期5个月超规定促销时限

  王府井百货商场二楼的羊毛羊绒售卖区,打出的“1—5折保暖内衣/羊绒羊毛,时间: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31日”的广告不符合规定,而且在柜台内并没有详细的标明哪些是2折或3.8折。执法人员提出,标的折扣指向不明,而且打折促销时间为5个月,与规定的“降价促销合理期间一般以不超过一个月来确定”不符。

  在女装区,检查人员发现普遍存在将吊牌价当原价长期促销的问题。按照规定,“原价”指的是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执法人员建议王府井百货统一实行一口价或实价,标明每一件商品的实价,用实价的价签遮挡住吊牌价,需要做广告的话,可以标明商品的价格区间,但不能出现“打折”字样。(记者  孟娟娟  实习生  韦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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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应选择信誉好、诚信规范的大型电商网站购物。在付款时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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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收到货物务必先验货后签字,如商品有破损或缺失现象,应当面拒收后与商家联系。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