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古零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 就地化解群众难题

11.09.2015  01:08

  

一面庄严的国徽,几张简陋的桌椅,古零巡回法庭就在当事人家里开庭了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一面庄严的国徽,几张简陋的板凳,组成了一个巡回法庭。在马山县古零大石山区,村落分散,交通不便,群众诉讼困难。为方便群众,更好地为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古零人民法庭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庭审开到群众家里,就地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

  “虽然最终还是离婚了,但我很感谢李法官为我们着想,给老百姓提供便利。我走不到法庭,他竟把开庭安排到家里!”林某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说。9月7日,一场离婚纠纷案在加方乡局仲村的林某家开庭审理,不少村民到场旁听。

  林某和黄某本是夫妻,婚后生育有三个女儿,还建起了两层半的房子,一家人过得幸福美满。为偿还建房欠下的债务,丈夫林某外出打工赚钱,在一次施工中不幸腰椎受伤,下肢瘫痪。林某在受伤后性情大变,总是怀疑在外打工的妻子与别人有染,夫妻俩争吵不断,最后感情破裂导致离婚。

  古零人民法庭庭长李伟接到诉状后,考虑到林某半身残疾,无法行走,不能亲自到法庭参加诉讼,于是把法庭搬到夫妻俩的家里。

  “在古零,有75%的案件是离婚纠纷,占案件总数的绝大部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类案件我们一般都先以调解为主,不仅可以降低双方的敌对心理,方便以后接触,减少不服引起的上诉。有时调解后夫妻双方又和好如初,也算办了一件好事。”古零法庭庭长李伟告诉记者,“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这也是法院进行民事审判工作的原则。

  庭审中,李伟首先从夫妻20年的感情入手缓和气氛,结合客观现实和困难,寓法于理、寓德于情,分析离婚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弊,对女儿身心的伤害和影响等。记者注意到,为消除法官职业的干扰,庭审中除了使用普通话外,大多数情况下讲的是当地的壮话,当事人语气平稳,现场气氛稳定。经过法庭的耐心调解,两人最终和平分手,并承诺共同抚养女儿。

  据悉,古零法庭还聘请有调解联络员。调解联络员由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村民委员会干部及当地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他们有公益心,敢于说公道话。相比法官更接近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更了解民风民俗,在参与纠纷解决时,调解联络员往往能使纠纷得到更好、更彻底的解决。

  今年清明前夕,古零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古零镇新杨村下伏扬屯,在田间地头对一起当天立案的健康权纠纷进行调解,让矛盾得到缓解。原来早在2014年3月,黄某与被告李某因水田排水问题发生争吵,继而发生冲突致黄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为报复对方,双方子女甚至扬言在清明节过后“大干一场”。古零法庭多次进行调解,通过联络员和双方亲属帮忙做思想工作,避免了一起流血冲突。

  今年以来,古零法庭巡回立案、巡回开庭的案件达128件,除9件判决外,其余纠纷都以调解方式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巡回法庭每到一处,即组织群众旁听庭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