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发布2016年第6号消费提示
03.06.2016 05:1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有计划给孩子买礼物,准备带着孩子到游乐场玩耍的家长,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给出一些消费提示:消费者切记冲动,要在保证孩子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游艺安全的前提下,有选择地进行购物和娱乐。
一、选购食品要认准“QS”标识。家长要选择“QS”标志、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清晰齐全的儿童食品。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远离薯片、薯条、烤肠等高盐高糖高脂肪的“垃圾”零食,特别注意不要到环境简陋、卫生条件差的小店购买食品,以免 “病从口入”。
二、选购儿童玩具要查看“3C”认证。国家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购买时,应注意查看玩具包装外观是否有“3C”标志。此外,家长要注意电动玩具的一些小零件是否容易脱落,以免造成孩子误吞;毛绒玩具是否存在脱毛现象,以免损伤孩子的呼吸道或皮肤等。
三、选购服装要看清质地。选购服装时,宜选择全棉质地,忌化纤,全棉面料比较柔软,不会妨碍汗气蒸发,让宝宝感觉舒适,而化纤面料就不具备这个特点。另外,新服装会残留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及化学制剂,要洗涤后再让孩子穿着。
四、儿童在游乐场所玩耍时,一定要有家长陪伴。家长在为儿童选择游乐设施前,应仔细查看游乐设施使用说明,检查安全装置,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防范消除,做好监护工作。
五、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注意向商家索要购买凭证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时提供必要的维权证据。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3.06.2016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