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遍地开花 人大常委会委员:解疑不应限于公检法

19.12.2016  10:36
 

  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言司法公开  

  更深入 更均衡 更规范   

  “微信受理,一日搞定,检察院的这个‘指尖’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减少了企业负累,我们给‘香坊预防’点赞……”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代表、星美木业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总祥在该市香坊区检察院“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平台上留言。

  据香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庞广滨介绍,今年4月,该院创建了“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号,为非公企业提供“互联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新模式。自运行以来,“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平台已受理查询7059次,涉及单位11429家,个人22697人。同时,运用微发布、微电影、微动漫等形式发布信息60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3万余次。

  在全国范围内,这样的司法公开遍地开花,且纷纷插上了新科技的翅膀。一方面,是人民群众自主查阅司法信息更加便利;另一方面,则是司法机关主动公开更加积极。

   庭审直播“有引导性意义  

  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是检察机关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记者打开这一网站,输入“受贿”二字,39052条案件信息即刻呈现。

  自2014年10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实行以来,全国3600多个检察院都在这一平台集中公开办案流程、办案结果、办案文书。专家认为,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大举措。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检察官负责上传这些案件信息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宣传部门的检察官则负责在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最新的检务信息——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进行第一时间的信息发布。如“杭州检察”微信号,在杭州“7·5”包来旭公交纵火案、浙江“铁笼沉尸”案等开庭当天,全文推送法理情交融的“公诉意见书”,微信单条点击量超过2万人次。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正厅级)贪腐案,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万同(副厅级)贪腐案……对于山东省内开庭审理的厅级干部贪腐案件,“山东检察”微信号都做到了庭审当日推送深度报道。

  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也是步步推进,风景无限。2016年11月10日,北京法院直播网当天直播的案件与事件有:朝阳区法院审理“称交通事故致残,行人索赔17万”案,门头沟区法院审理“父母去世遗留财产,多名子女分割遗产”案,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网购警惕价格欺诈”新闻通报会等。这一网站的直播预告栏目显示,11月11日将直播:一中院审理“网银办理抵押贷款,存款变抵押用于清偿”案,大兴区法院审理“称踢足球被铲伤,起诉赔偿25万余元”案等。

  我国法院的庭审直播,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称赞为“有标志性,有引导性意义”。在不久前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万鄂湘副委员长参加审议时说,在欧美国家,庭审照片都不让出现在报纸上,因为怕影响陪审团,怕新闻舆论干预审判,我们就没有这个顾虑。庭审直播达到40多万件,关注量达到11.3亿人次,说明我们有胆量公开,不怕受到任何影响。“关于执行信息的公开,现在到处都能看到‘老赖’名单,‘老赖’这个概念就是法院传出来的,‘老赖’的名单网上一贴,自动履行率就提高了,对诚信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他说。

  司法信息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这些年来司法公开成就很大,但仍有提升空间。深化司法公开的切入点,受到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高度关注。他们认为,在深化司法公开方面,司法机关要重视和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和老百姓的关切。

  车光铁委员表示,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群众真正希望了解的事项,应及时完整地依法公开司法信息,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春耀表示,社会的关切,经常伴随着一些重点、热点案件反馈出来,我认为解疑释惑工作不应限于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政府其他部门都有可能涉及执法司法问题,均应积极回应关切,公开信息。“宣传法治、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合理表达诉求,这样的回应有多重功效,应该加强。”他说。

  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平衡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也是四川省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委员,他们曾搞过一次司法公开的专题询问。“当时我去查法院和检察院的官方网站,有些存在信息不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差距客观存在”,罗亮权委员也透露,特别是很多西部边远地区法院,在利用网络技术公开信息方面,相比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门户网站栏目简单,内容量也偏少。

  “一是经费不足,二是人员不足,特别是人才不足,成为司法公开工作的短板。”莫文秀委员直言,她最关注的是平衡发展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困难地区基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支持,在政策倾斜、资金安排、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平衡发展。

   如何公开要有法定的安排  

  “我也曾经提出过这样的疑问,在司法公开的过程中怎么处理好公开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当然法院作了一些技术方面的处理,但是比如庭审的直播,对当事人来讲会不会不愿意把案件的有些信息向社会公布?”王明雯委员提出,这就需要我们对司法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作一些考虑。

  “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顶层设计”,马马文委员建议对各级法院公开哪些信息、公开的标准是什么,给出一个比较明确的意见。

  “哪些该公开、哪些不公开,也需要有法律规定,以防止司法公开的主观随意性。”李连宁委员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一个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决定,对司法公开作出一个法定安排。

  司法公开的目的,是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除了体制机制上的这些保障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人的素质。郎胜委员提出提升司法官素质的三点内涵——政治素质、个人品格与法律素养。

  ■代表声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群众真正希望了解的事项,应及时完整地依法公开司法信息,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春耀 

  社会的关切,经常伴随着一些重点、热点案件反馈出来。宣传法治、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合理表达诉求,对社会热点的及时回应有如上多重功效,应该加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 

  对当事人来讲会不会不愿意把案件的有些信息向社会公布?就需要我们对司法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作一些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亮权 

  特别是很多西部边远地区法院,在利用网络技术公开信息方面,相比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门户网站栏目简单,内容量也偏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莫文秀 

  一是经费不足,二是人员不足,特别是人才不足,成为司法公开工作的短板。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困难地区基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马馼 

  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顶层设计,建议对各级法院公开哪些信息、公开的标准是什么,给出一个比较明确的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 

  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一个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决定,对司法公开作出一个法定安排。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 

  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更重要的是要提高人的素质——政治素质、个人品格与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