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检察院与供电公司建立协同机制
广西检察网4月18日讯(通讯员党培)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预防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4月15日,合山市人民检察院和合山供电公司召开“十三?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并签署《合山市人民检察院、合山供电公司“十三?五”职务犯罪预防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合作协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全体干警及合山供电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签约仪式上,合山市供电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黄春梅首先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几年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情况。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蓝宝然从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式、充分认识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如何落实《合作协议》各项内容等方面强调了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干胜在讲话中指出,我院与合山供电公司“检企共建”机制的成立,是新时期下“检企”携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丰富反腐倡廉活动形式的有效举措,是我院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双轮驱动,检企相互借力推进源头预防的一个有益尝试。双方将以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研究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经验、新方法,积极有效开展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各种职务犯罪的发生,共同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合山供电公司总经理罗建生就与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搭建共建平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强供电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在该次“十三?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干胜与合山供电公司总经理罗建生共同签订了《合山市人民检察院、合山供电公司“十三?五”职务犯罪预防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提到,该院要经常为合山供电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从管理人、财、物、工程施工等重点环节入手,重点监管挪用公款、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工作,使干部职工远离职务犯罪,并主动提供预防咨询、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及时消除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从源头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通过这次签约仪式和座谈,所有供电参会职工深受启发,提升了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认清了职务犯罪的危害,并纷纷表示将把学到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和生活中去。
(作者单位:合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