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通过“四个明确”启动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
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主要是为行政权力绘制运行路线图,着力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是“放管服”改革道路上不能绕开的一道必选题。贵港市于5月10日召开了全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动员暨培训会,邀请自治区政管办政务运行协调处领导进行授课。通过“四个明确”正式启动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
一是明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明确承担的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二是明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主体。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赋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权力的单位都是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主体。市本级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委等57个单位为主体。
三是明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内容。市、县(市、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明确的10类行政权力,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
四是明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推进时间。贵港市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从现在到年底,分阶段分时间节点推进。5月底前是动员部署阶段,5-6月是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7-10月是审核流程阶段,12月底前是公开发布阶段。
贵港市通过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将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市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