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小服装店女老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2亿

28.04.2015  18:11

    今年4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李玲(化名)被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三年多时间里,这名41岁的女子“空手套白狼”,非法吸收存款多达4.2亿元人民币。案发至今,李玲案的多数受害人仍然被轰然倒塌的多米诺骨牌压得喘不过气来,还在竭尽全力摆脱血本无归的境遇。

    随着本案更多信息的披露,这名小服装店的老板如何玩起这场庞大资本游戏的脉络也渐渐清晰。

    集资的黑洞

    30多岁的郑云云(化名)对卷走她和她家里全部积蓄的李玲非常熟悉。两人相识有七八年,在市中心一商场,她们的服装店相隔不足十米。

    从2010年开始,郑云云陆续把自己和全家的几百万元积蓄交给李玲“投资”,当时觉得跟交给银行没什么两样。在她看来,这位大她9岁的“李姐”人老实,做生意却很精。

    2013年,“李玲跟我说她弟弟在云南包了茶山,生意特别好,她想投资但钱不够,请我一起做,承诺有一定利润。”郑云云起初有些疑虑,但打听得知,李玲的亲弟弟确实在云南经营茶叶生意。

    吃了定心丸之后,郑云云陆续向李玲的银行卡打钱。“刚开始是几十万元,后来上百万元。”郑云云说。

    钱借出以后,李玲还款准时,利润也还可以。后来,只要李玲有项目,郑云云都会投入资金。

    2013年至2014年,郑云云在李玲的门面、松茸、水晶等各项业务中“入股”。但李玲口中的项目一个接一个,看似盈利的郑云云却没有多少实际入账,甚至连回本都做不到。

    而郑云云的这些钱来得并不容易。除了自己和丈夫多年的积蓄,为了筹集资金,她把父母、亲戚的全部家当都投了进去,甚至还向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去年3月,李玲最后一次“筹款”,郑云云把父母的20万元养老金打给了对方,并一再和李玲强调:“就剩这点家当了,你不给钱回来,我们全家都会跳楼。

    没想到郑云云的担心在10天后变成了现实。李玲东窗事发,郑云云的生活也彻底卷入了漩涡。“天天被债主追债,一套房子卖了,另一套也交给了银行。”郑云云曾经的富裕生活变成了无家可归,家人跟着遭罪。“老人的钱没了,每天以泪洗面,孩子的学费也交不起。过年看见亲戚只能躲着走,拿不出钱还给人家。

    实际上,李玲的债主远不止郑云云一人。

    在警方的统计中,李玲案中14名报案人的银行流水显示,除了郑云云,借给李玲金额上百万元的债主还有多位。

    最大的一笔欠款,李玲欠下张恒(化名)的款项多达1027万元。

    被借款人罗丽(化名),2013年至2014年4月期间,李玲欠其款项207万元。

    李针(化名),与李玲是朋友关系,李玲欠其款项117万元。

    丁晓(化名),李玲欠其264万元。

    据记者了解,这些债权人借出的钱款多来自亲戚朋友、银行和“高利贷”,现在他们和郑云云的处境相似,一方面拥有巨额债权,一方面也负债累累。很多人因为债务缠身不敢开手机。

    作为受害人,35岁的罗丽几乎已把家掏空。“这些钱全都借给了李玲,还不起了,每月只能保证基本生活。”罗丽说。

    李针则面临着借贷官司。李针说,“在外欠了100多万,一个月光利息就上万元”。为了偿还这些利息,一家人的银行账户早就空了,“现在不愿回家,不愿过节”。

    “操盘”的个体户

    巨大的涉案金额,与李玲的身份实在不相称———她只是一名初中文化的个体户。

    这样一个并未拥有太多资本和社会资源的人,是如何搅动这个庞大的“吸金漩涡”?记者多方走访,在警方、检方、受害人和其他与她相识人士的描述中,大致勾勒出了李玲的人生轨迹。

    李玲1973年4月生,在桂林土生土长。

    初中毕业后,李玲打过工,做过个体户,日子一直过得不宽裕。与她相熟的受害人丁晓说:“她家里我去过,住在市内一家工厂宿舍区一楼,家里不宽敞,环境也不好。

    2002年前后,她在市中心一商场租下门面,开起了自己的服装店。

    这家商场的多位店主与李玲相熟,有的认识已有10多年。在案发前,她们对李玲还颇有好感。

    “她生活蛮节俭的,来店里或者出门经常是坐公交车骑单车的。”一位店主说,李玲平时并不大方,甚至相当抠门,比如和朋友以及其他店主一起外出吃饭,她几乎没有买过单,打牌也只是“两毛钱一子”。

    几位店主还说,李玲给她们留下的另一个印象是“很有关系”。“经常跟我们说做大生意,都有领导罩着,感觉办什么业务都能找到关系”。

    生活节俭、做事高调的她,近两年出现了一些变化。

    2013年左右,李玲和丈夫搬进了象山区一楼盘两室一厅的新房,两人还购置了一辆“逍客”越野车,“看起来家庭很幸福和睦”。

    “人也开始讲究打扮了,冬天穿的皮草、皮绒,都是几万元一件。”据李玲案中的受害人罗丽回忆,李玲身上经常戴着手镯、玉器、金器等配饰,甚至还有爱马仕的包包。

    但她的这些变化,在事发前并没有引起太多猜疑。“她的店生意很好,听说还做了很多其他生意,赚了钱,花一些是应该的”。

    直到去年3月,李玲的形象被彻底颠覆。

    3月初,李玲打通罗丽的电话,称自己在上海签一个进口车的合同,需要交纳几百万元的保证金,否则这单业务将前功尽弃。想到自己之前东拼西凑借给李玲的钱可能血本无归,罗丽又凑了几百万元现金给李玲。

    几乎是同时,郑云云、李针、丁晓等其他被借款人也收到李玲的信息,恳求她们筹措款项,并且是“越多越好”。

    “她说有一批进口车押在港口,必须拿钱补进来,前面我们投进来的钱才可以拿到。”郑云云说,李玲当时承诺,只要三五天就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润。

    于是,这几位几乎已经被“榨干”的被借款人拿出了最后的家底交给李玲,虽然也已“”到了危险的信号,但为了减少损失,也只能再赌一把。

    但是,这成为了被借款人与李玲的最后一次直接对话。

    去年4月4日,李玲的电话关机,十余位被借款人四处寻找李玲无果。4月7日,有受害人到秀峰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

    两天后,李玲走进了柳州市经侦支队投案自首,当天被带回桂林接受警方调查。

    警方查明,李玲并没有在3月底至4月初前往上海,而是躲在瓦窑一家连锁酒店住了一星期,度过了自己的41岁生日后才去往柳州。同时,在2014年早些时候,其与丈夫已经离婚,购买的逍客也已经转手。

    谎话被揭穿后,秀峰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又陆续接到其他受害人报案。

    经过统计,涉案金额之大令办案民警都大吃一惊,近4年间,李玲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2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