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波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长周红波9月1日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宁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特别是空气污染防治力度。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针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导致重污染天气问题,将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各方面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以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导致重污染天气的能力,缓解空气污染造成的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妥善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过渡性困难,进一步编实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守住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的底线。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将通过筹集临时救助资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临时救助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救急难”原则。着力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增强救助时效,最大限度避免因救助不力或不及时造成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二是应救尽救原则。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三是适度救助原则。着眼于解决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四是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五是统筹救助原则。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救助的整体合力。
会议认为,完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对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涉及的政策支持、建设管理、价格管理、准入管理、销售管理、售后管理、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将在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有效遏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行为。
会议还审议和讨论了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