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式链条式贩毒团伙隐蔽性强 网上转账跨区贩毒

24.06.2015  11:16

  一辆黑色轿车在警察示意下,缓缓停在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毒品公开查缉点,车内3个人从容下车,接受检查。

  司机李某辉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并指着另外一女一男说:“这是我妻子(黄某),那个是我弟弟(李某强),我们一起去云南旅游。”

  禁毒民警将3人隔离分别询问,3人对答如流、口径一致。民警仔细检查车辆,终于从油箱中发现一袋袋白色粉末状物品,经检验是毒品海洛因。

  办案民警表示,隐蔽性极强,是“家族式”贩毒最大特征。

  今天,贵州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有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披露3起重特大毒品案件,结合案件详细阐释了贵州当前常见的家族式、跨区式、链条式3种典型毒品犯罪类型。

   举家贩毒隐蔽性强

  前不久,毕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得一条重要涉毒线索:一位威宁籍老太太长期频繁出入云南德宏边境一带,其经济和消费状况与身份严重不符。当地已破获的数起毒品案件,均不同程度指向这名老太太。

  经查,老太太姓黎,丈夫因贩毒被判处死刑后,黎某“捡起”之前的老关系,找来李某辉、李某强两个外甥一起贩毒。他们分工明确,黎某负责联系买家,李某辉、李某强负责运输。李某辉的妻子黄某难抵诱惑,不但自己“入伙”,还叫上自己的一些亲戚参与其中。

  经查,这个以黎老太为首的犯罪团伙共发展亲属13人共同贩毒,截至案发,共贩运毒品近30公斤。

  办案民警表示,为侦破此案,警方前期排查了大量线索,已经掌握该车辆过卡的准确时间。如果只是从表面上看,根本看不出破绽,而且即便通过身份证信息查询,这些人的亲属关系也与他们所说丝毫不差,很容易蒙混过关。

  据介绍,家族式贩毒人员或者来自同一个家庭,或者都是亲戚,彼此熟悉,容易相互信任和勾结,以这种形式贩毒的人日渐增多,这种现象值得在今后的缉毒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网上转账跨区贩毒

  2015年1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线索:近期,辽宁与福建警方联手破获一起网络贩毒案,涉案团伙通过QQ群联络,支付宝转账、物流寄递发货向全国多个省市贩毒。其中,有一份快递由福建寄出,收件人为黔南州福泉市一名叫马某的男子。

  黔南州禁毒民警迅速排查,找到这份包裹寄递信息:2014年11月30日已取货,收货人就是马某。

  办案民警说:“根据经验判断,这个名字肯定是假的。”警方很快锁定,马某实际为瓮安县无业游民郑某。禁毒民警并未急于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静观其变,紧盯死守。

  网警调查发现,与郑某网上联系的人中有一个叫“老肥”的,常常提及“氨的味道”“小面”“氯化钠取多少”等字眼。民警判断“老肥”有重大毒品犯罪嫌疑。

  经查,“老肥”是山东青岛人,通过互联网联络,给郑某邮寄易制毒化学品、毒品加工设备,传授毒品加工方法。郑某毒品加工试验成功后,在当地建立3个毒品加工点,通过互联网向本省及外地销售。

  办案民警介绍,这种利用互联网“跨区”贩毒的方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公安部禁毒局要求,针对这类犯罪,警方要综合运用有效措施,彻底查清涉毒线索情况及毒品来源,精心设计侦查方案,全力推进侦查工作,择机采取收网行动。

  2015年2月,黔南警方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后,一举端掉3个毒品加工点,抓获包括郑某在内的毒品犯罪团伙的8名成员,缴获各类毒品近1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