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国土资源局部署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31.08.2017  13:47

8月29日,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召开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反馈意见的有关精神,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作为责任领导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各二层机构参照市局全面自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订整改方案,同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要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坚持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具备条件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通过一定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同时,要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三是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要及时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内网或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知晓,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是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