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促农村土地开发利用
07.03.2016 23:32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日前,北海市国土资源局规范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临时建设的审批流程,并将该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办公室窗口统一受理。这是对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有益探索,旨在推动北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后剩余的零星土地的开发利用,有效解决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就业问题,以达到惠农利民的目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北海市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征地后剩余的零星土地租赁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建设一些农贸批发设施和场所。针对这些情况,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本着惠农利民的宗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根据疏堵结合的原则,探索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临时建设市场”这类用地审批进行规范管理,出台了临时用地审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临时建设市场)操作规范,规定凡涉及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临时建设市场的均按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申请时需满足四点要求:申请宗地必须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经规委会批准,有相关的批准文书;临时建设项目必须有立项批文,且经村委、镇、区政府逐级批准;申请使用的土地时限不超过两年,期满继续使用的,重新办理手续。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7.03.2016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