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国土资源稳增长15条
●要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精准对接国家7个重大工程包
●今年起每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以上,3年内分批消化完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建立计划执行动态管理机制,要求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所下达年度计划指标的用地报批
4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全力服务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强重大项目用地规划保障、落实建设用地“占优补优”、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率等15个方面来推动实现稳增长。
《通知》提出,要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精准对接国家7个重大工程包,优先保障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10个重点城市新区、改革试验区以及旅游产业、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商贸物流业等项目用地;开通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在全区所有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面推行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强调,要加大存量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今年起每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以上,3年内分批消化完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至供地率达到60%以上。建立计划执行动态管理机制,要求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所下达年度计划指标的用地报批,否则剩余指标一律收回,另行调剂安排给其他急需的市、县使用。
《通知》明确,要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改革,抓好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配合推进梧州市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和贺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继续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完善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露天采矿用地方式改革、乡镇“四所合一”改革等试点。
《通知》还提出,要保障扶贫生态移民搬迁项目用地、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大力推广“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耕地整治新模式、加快矿产“资源换产业”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地质环境管理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采取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