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5.04.2016  20:13
      最近,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下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是加快工作进度,抓好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试点,确保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要抓紧查找问题,尽快修订方案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导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进展较快的地区,要组织开展好“回头看”,确保进度服从质量。基本完成的地区,要抓紧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做好变更登记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严守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质量。把保证质量作为确权工作重中之重,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把握现场指界、审核公示、签字确认等关键节点,留存有关视频、照片等证明材料, 杜绝假公示、假签字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减少必要的实地指界、测量等环节,防止简单以图定界、以面积定界。
      三是规范采购行为,加强管理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应由基层政府承担的宣传培训、成果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不得外包给技术服务单位独立承担。参与权属调查测绘项目竞标的单位,原则上需具备乙级以上相关专业测绘资质。加强对中标、成交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督查,查处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对恶意拖延进度、影响任务安排或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严格权属调查,保证信息准确。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形成代码统一、内容完备、信息准确的调查成果,为土地承包经营 权确权登记提供依据。充分利用卫星导航定位,提高工作的精确性。
      五是强化过程督查,做好成果验收。抓紧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成果验收制度,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验收方案,分期分批地开展成果验收,做到成熟一批验收一批。
      六是加快数据库建设,保障成果汇交。扎实做好确权登记数据库完善或建设。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口,做好县级数据入库合库前后的质量检查,确保确权登记数据真实完整、格式规范、空间参考一致、属性关联关系正确。基本完成试点任务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确权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纠正错误数据、补充缺失内容,杜绝相邻区域确权成果交错、重叠等问题。验收后,要及时汇交确权登记数据,为国家确权登记数据汇总和信息应用平台上线运行提供数据保障。
      七是严守保密规定,保障数据安全。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涉密地理空间信息以及农户身份数据的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将相关资料和数据对外移交和商业化服务。
      八是强化资金保障,规范资金使用。强化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确保合法合规、专款专用。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预算,及时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对于外包的有关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返还保证金,避免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要加大对补助资金的内部审计、财务监督力度,发现贪污、挪用补助经费的,依法严肃处理。
      九是积极探索创新,拓展成果应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试点,深入挖掘成果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的应用潜力,推动确权红利不断释放,实现确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十是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农村稳定。要注重对试点地区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的预判和调查,制定解决相关纠纷问题的指导意见。要依法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积极发挥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要注重发挥农民群众和乡村干部的主体作用,充分依托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