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如何办理跨省身份证业务

06.07.2016  11:59

南宁警察真给力!在这里办了身份证,就不用耽误几天时间回老家了!”7月1日上午10时,当来自广东的黄先生从南宁市公安局亭子派出所户籍民警龙莹手中接过身份证业务受理单时,不由的感叹。据了解,黄先生是南宁市当日启动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试点工作后,受理申请该业务的第一个人。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7年就来南宁经商,至今已经在邕生活10个年头。前段时间,黄先生看到媒体刊发的大中城市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消息后,身份证即将期满的他于是决定不回老家就在南宁办理。1日上午,在来亭子派出所的时候,心里没底的他还抱着试试的态度,没想到派出所户籍很快就帮他办完了申请业务,让他喜出望外。“我好多老乡听说后,都很高兴,大家再也不费时费力为了办证往老家来回跑啦!”黄先生兴奋地说。

据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唐世竞介绍,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试点工作在南宁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中山派出所、亭子派出所和永新派出所等四个派出所实施。现在,户籍在广东、湖南、浙江等三个省份且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都可以就近前往这四个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在南宁怎么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吧。

重要提示

◆受理对象:目前仅受理户籍在广东省、湖南省、浙江省等三个省份,且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

◆所需材料:前往申请请准备以下材料:①本人持户口本或居住证,②旧的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居民身份证的不需提供)。

◆办理地点:南宁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中山派出所、亭子派出所和永新派出所等四个派出所户籍室。不住在上述四个派出所辖区的群众,符合前述条件的也可以前往其中任何一个派出所办理。

◆受理业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以下这些业务不在受理范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收费规定:异地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证件的群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异地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工本费。

◆区内市外人员: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广西区内户籍的市外人员,均可就近在全市各个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等业务,不仅限于上述四个试点派出所。相关条件、要求与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的要求相同。

◆在区外的广西户籍人员:在区外的广西户籍的居民,需要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展望今后: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将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逐步面向户籍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开放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南宁市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试点派出所

①兴宁派出所

地址:兴宁区兴宁西街6号

电话:0771-2854331

②中山派出所

地址: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18号

电话:0771-5315879

③亭子派出所

地址:江南区亭高路9号

电话:0771-4924106

④永新派出所

地址:西乡塘区壮志路16号

电话:0771-261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