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检察院强化措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22.05.2015  11:37

  广西检察网5月22日讯(通讯员蒙振强 余静 李玲)“六·一”前夕,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在该院三楼会议室牵头召开了“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第一次联席会议。

  据悉,“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是由龙圩区人民法院、龙圩区人民检察院、龙圩区教育局、龙圩区司法局、龙圩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龙圩区委员会联合梧州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共同成立的,是一个专门保护、帮助、教育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活动机构。中心坚持“多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教育、司法、妇联、团委、律师协会等单位的资源优势,通过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普法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和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建立紧密团结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织。

  会上,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老健华、龙圩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彭政作为“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的主任,先后结合办案情况对我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的现状、原因、对策进行分析总结,共青团龙圩区委员会书记姚海东、龙圩区司法局法制宣传股股长陈楚雄、龙圩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班萍均对各自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与会单位均认为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对活动对象、活动议程等事项展开热烈的讨论,务求结合中小学生的心智发育特点,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深入浅出的活动形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会议还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活动达成了充分的认识,并作了进一步部署。

  最后,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老健华表示,“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的法制宣传工作并非只在六一儿童节走过场,而是一项长效工作机制,各参加单位共同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形式,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作者单位:龙圩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