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管理

07.12.2016  17:41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起点,是国有金融资产的“记账本”,也是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安全防护网”。产权登记管理包括占有登记、变动登记、注销登记和监督检查四项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分布和变动情况,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区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办理占有登记的6户,完成年度监督检查33户,发生变动登记的有13户,变动登记事项13项,国有资本增加金额15.82亿元。 

  截至2015年末,广西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共33家,比上年增加6家。其中:银行类金融企业3家,证券类金融企业3家,投资管理公司8家、担保企业11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保险类1家、区域股权交易所1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家。 

  通过产权登记管理,构建国有产权档案,监督记录国有产权变动,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制定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产战略布局和配置打下坚实的基础。 

 

报送单位:金融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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