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去年为小微企业减免7亿多元税款
05.03.2015 17:38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2014年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月营业额标准提高到3万元后,全区可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达198249户,全年免征营业税7亿元。同时,4248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面达99.39%,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626万元,同比增加2059万元,增长363.14%。
去年以来,广西地税局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简流程、提时效改革,改变传统的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审批模式,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同时,要求各级地税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主动给予享受优惠,积极帮助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05.03.201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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