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五个坚持”推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开展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按照国家农发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五个坚持”为抓手,推动了我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开展,目前已建设高标准农田240多万亩(含中低产田改造)。
一是坚持集中投入、规模开发。在资金安排上,坚持集中投入原则,集中资金向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进行连续扶持;在项目区安排上,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项目区,避免项目过于分散。
二是坚持农业开发与保护并重。按照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对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开发布局进行调整优化,把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
三是坚持整合资金,扩大聚集效应。一方面,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积极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技术力量,形成开发合力;另一方面,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实际,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和特点,主动参与自治区“双高”糖料蔗基地、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等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资金聚集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坚持同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在项目区开展农业规模化、合作化、组织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由传统向现代模式转变,通过基础设施改造促进产业化发展,通过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设施档次,进一步增强农民增收能力。
五是坚持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遵循“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同时,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周期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活动,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实施周期,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信息报送:农发办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