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天价垃圾箱”与事实有出入 保洁中心未指定厂家
1月8日,《南国早报》刊登了《没买“指定垃圾箱” 小区垃圾堆成山》一文称:宜州市城区部分生活小区因不按宜州市清扫保洁服务中心的要求购买指定的垃圾箱,导致保洁中心拒绝清运垃圾。报道引发了宜州市民对该事件的高度关注与热议。市政局了解情况后,在第一时间督促保洁中心及时清理各小区堆积的垃圾。截止1月9日中午,各小区原来堆积的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
为了及时回应广大网友及读者的关切,让大家能更客观公正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们网络问政小组的笔者兵分几路针对报道中的有关质疑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结果发现,真实情况与早报报道的内容观点存在较大出入。
1.保洁中心并非“指定购买垃圾箱”,只是按照匹配技术要求“推荐厂家”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2015年1月1日,宜州市清扫保洁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河池市德胜垃圾处理场统一配给的垃圾清运车。其车辆对配备的垃圾箱有特定的技术要求,一是垃圾箱的箱底轨道尺寸必须与垃圾车的底盘轨道相符,二是垃圾箱的吊钩高度必须与垃圾车的钩臂伸缩高度一致。宜州市各小区原来使用的垃圾桶因与新启用的垃圾清运车不相匹配导致无法使用,且原垃圾桶为敞开式,垃圾臭味四溢,垃圾桶起吊过程中产生灰尘,造成二次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因此,保洁中心要求各小区购置与垃圾清运车相匹配的垃圾箱,以保证垃圾清运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保洁中心在给小区发函要求购买新垃圾箱时推荐了宜州市荣春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等三个厂家,要求各小区自行与厂家联系购买。同时保洁中心还提醒各小区:“购买时必须确认吊钩的位置和尺寸与我单位专用垃圾车匹配”“目前以下厂家在我市均有在用的垃圾箱,请自行联系购买”。
据了解,此前宜州市部分单位,如宜州市机关事务局自行与别的厂家购买垃圾箱,结果因为规格不合而无法使用;而宜州市乡村办也自行购买其他厂家的垃圾箱配给各乡镇,也因为与保洁中心的垃圾清运车不相匹配而使用不了。
笔者从当地一位叫汤理林的律师那里了解到,“保洁中心给小区提供的那三家企业,其实只能算是保洁中心给用户提供的一个参考信息,是有必要的,这个不存在硬性指定。”汤律师说,“垃圾车与其配备使用的设备,如垃圾箱是需要有一定规格和技术要求的,要是保洁中心不向用户提供参考信息,不向用户推荐适合的厂家,那么用户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到的垃圾箱有可能因不符合规格而造成使用不了,造成浪费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2.7500元的“天价垃圾箱”与事实不符
笔者了解到,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招标方式向保洁中心推荐的三个厂家之一——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购买的5个垃圾箱,每个是6000元;而河池学院通过招标方式向保洁中心推荐的三个厂家之一——宜州市荣春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购买的20个垃圾箱,每个也只是5600元。
保洁中心副主任玉长塔告诉笔者,目前,保洁中心推荐的三个厂家生产的垃圾箱所使用的材质都不一样,有铁板的,有镀锌板的,有不锈钢的。据了解,不锈钢是最贵的,每个箱最低也要8000元,铁板的比较便宜,但价格也不低于5600元。目前宜州市各单位及小区使用的大多是镀锌板的,最高价格也只是7000元。
为进一步了解垃圾箱的售价,笔者又拨打了保洁中心所提供的三个厂家电话,其中一家说,此前他们最早时也能以每个7000元的价格卖出三个垃圾箱,但后来,有关单位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后,连6500元都难得卖出去,更别说是7500元了。至于网友提出的每个垃圾箱7500元的说法,在保洁中心推荐的三个厂家中,均未得到证实。玉长塔在接受采访时还特别指出,市民与网友可能把垃圾箱等同于垃圾桶了,因而认为垃圾箱是“天价”。
事实上,垃圾箱严格来说应叫“生活垃圾收集柜”,是一种全封闭的、技术含量比原来的垃圾桶更高、容量也比垃圾桶大得多的装置,所以价格自然也要比垃圾桶贵出不少。这就如同平时我们说的小车一样,有高低贵贱之分:一部微型面包车可能是几万元,而一部轿车则是十几、几十甚至几百上千万元不等。
对于山水宜人小区某单元的入户门上《告知书》上写的“每个垃圾箱价格为7500元”,玉长塔表示,这是该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自己下发的,与保洁中心无关。
3.大多数小区居民对保洁中心更换垃圾箱持支持态度
针对报道中提到的宜州很多小区“垃圾满城”的情况,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一说法亦有所夸大。据保洁中心玉长塔介绍,根据垃圾清运的需要,宜州城区有庭院的118个单位和小区共需配备垃圾箱190个。大多数小区居民对保洁中心更换垃圾箱的要求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在接到通知后,按时购买了新的垃圾箱。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有104个单位及小区购置了154个垃圾箱;截至笔者发稿时,又有10个单位购买了11个垃圾箱,目前仅有“锦绣祺峰”等4个小区未购置。对于按时购买了垃圾箱的单位和小区,保洁中心都按时清运了垃圾,并未出现所谓“垃圾满城”的情况。
对于尚未购买垃圾箱的小区,保洁中心主任韦海灵表示,他们将继续与各小区进行协商,动员他们按要求购买新的垃圾箱,使之与新启用的垃圾清运车相匹配,保证垃圾清运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这些小区未购买垃圾箱之前,保洁中心也将按时为他们清运垃圾,保证小区环境卫生。
宜州市政局局长黄洪刚也表示,保洁中心停运垃圾的做法欠妥,对因垃圾堆积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深表歉意。同时,他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保洁中心的管理,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能力,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保洁服务,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杨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