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2%

23.02.2019  01:40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慧婷 通讯员黄芳莎)2月22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处获悉,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276元,较上年增加2059元,增长6.2%,增速低于全区0.1个百分点,排全区14个市第十位。

  据悉,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仍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大比重。2018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679元,较上年增加了946元,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8%,对城镇居民增收贡献率为45.9%,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2.8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20%等。

  其中,家庭经营净收入平缓增长,增速略有下降。2018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675元,同比增加331元,增长6.2%,增速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1%,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增长因素是社会消费品零售业稳增长,促进了服务行业的多元化和从业人员的就业形势;旅游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为本地居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同时带动交通、饮食、零售、建材、家具、装修装饰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居民增收。

  而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增速居首。2018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670元,较上年增加了482元,增长1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2%,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为23.4%。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首府城市发展节奏越来越快,各项重大工程、惠民工程陆续开工,一些城中村甚至于近郊地区由于土地被征收,城中村逐渐发展为城中心,村集体大力发展三产及相关出租经营,同时房价的上涨带动房屋出租租金上涨;城镇居民参与投资理财的渠道不断增多,理财利息等收入也不断增加,均有效推动了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大幅增长。

  虽然转移净收入保持平缓增长,但拉动作用有限。2018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252元,较上年增加了300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9%,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有限。转移净收入保持平缓增长的主要得益于各项保障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如养老金发放额度稳步增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平均补助水平提高等。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