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 打造新的增长点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王优玲)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首次全面系统提出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总体上国际竞争力相对不足,仍是对外贸易“短板”。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
“发展服务贸易不能走‘先大后强’的路子,要抓住发展机遇,不断发现和培养新优势。”商务部贸研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说。
意见提出,要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比;加大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力度;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提高新兴国家占比。
“运输、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领域发展”将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重点培育的领域。
此外,我国还要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出口,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服务贸易保持较快增长,服务进出口总额6043.4亿美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出口2222.1亿美元,同比增长7.6%;进口3821.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
“十二五”以来,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持续攀升,2011、2012、2013、2014年占比分别为10.3%、10.8%、11.5%和12.3%。
意见提出,服务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到2020年,服务进出口额超过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逐年提高。
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是我国培育“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商务部服务贸易司有关负责人说,要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务贸易发展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意见指出,我国还将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扩大服务业开放,促进服务贸易”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任务。白明说:“自贸区配套设施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投资、贸易便利化,这些都是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有利条件,应抓住机会,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