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在10个项目上戴“大红花” 将获奖励资金等
记者从广西督查激励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已于近日印发,南宁市在10个项目上戴“大红花”,将获得奖励资金、增加补助资金、支持申报项目等多项“大礼包”。
1 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高
上榜: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
奖励:2018年自治区对上述设区市、县(区)在安排本年度由国家切块下达明确为奖励资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奖励设区市不少于10%的总奖励资金,奖励县(区)不少于3%的总奖励资金。
据国务院通报,全国获得此项督查激励的共有五个省区,广西列第一位。2017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8%,增幅排全国第9、西部第6;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均位于全国前列。对此,国家发改委在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已专门增加部分资金加大对广西对应的专项建设的支持,总额达3.77亿元。
2 项目: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
上榜:南宁市
奖励:2018年自治区对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平台项目,优先支持申报2018年度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和推荐申报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对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大项目,优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对其行政区域内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创新平台、重大科技进步等重大项目,在符合国家申报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争取国家支持。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黄汝焜介绍说,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全国其他14个区域双创基地这次同时获得国务院通报激励,国家发改委将优先支持申报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大项目优先推荐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接;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将有关成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会场予以重点展示。
3 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效果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高
上榜:南宁市
奖励:2018年自治区在安排自治区PPP项目中央前期经费补助资金时优先支持,推进其行政区域内PPP工作,鼓励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据黄汝焜介绍,截至今年8月10日,全区共有269个项目纳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并向社会公布,总投资额为3215.55亿元。其中,已签约项目数79个,签约金额841.23亿元;已开工82个,完成投资195.97亿元。南宁市已签约14个项目、已开工1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额105亿元,都远高于全区其他设区市。
在该项目上,全国这次获得国务院通报予以督查激励的共27个市、县,南宁市榜上有名。国家层面将对获得督查激励的地方在PPP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优先支持,对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予以资金奖励,并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自治区也会给予优先支持。
4 项目: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较好
上榜:南宁市
奖励:2018年自治区对上述设区市、县(区)将优先纳入全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试点,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5 项目:执行财政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消化财政赤字、管理国库库款、公开预决算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
上榜:南宁市、宾阳县
奖励:2018年自治区给予设区市1000万元、县(市、区)50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月末库款保障水平在0.3倍以下的,在正常调度资金基础上,优先安排设区市2亿元、县(市、区)1亿元的提前调度资金;在分配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时,在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和正常测算基础上,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额外增加5000万元和1000万元。
6 项目: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地区筹集就业补助资金等任务完成较好
上榜:南宁市、宾阳县、马山县
奖励:2018年自治区对上述设区市、县(市)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设区市在原有资金分配基础上额外增补500万元,县(市)额外增补200万元。
7 项目:年度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上榜:南宁市
奖励:2018年自治区对南宁市在2018年度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上,给予2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及基层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在2018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与环境质量改善挂钩。
8 项目: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以及考核评价优秀
①上榜:棚户区改造方面为南宁市、良庆区
奖励:在安排2018年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时,初步计划给予设区市不低于150万元奖励资金,给予县(区)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资金。
②上榜:危旧房改造方面为南宁市、宾阳县、马山县
奖励:给予农村危房改造核查工作经费奖励,将激励因素纳入分配因素,按因素法分配核查工作经费。
9 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较好,农村公路发展水平较高,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上榜:青秀区、西乡塘区
奖励:对被评为自治区示范县的青秀区、西乡塘区各补助500万元。
10 项目:林地管理规范、森林资源保护成效好的设区市、县(市、区)
上榜:南宁市
奖励:南宁市获得2018年150公顷林地定额奖励,用于支持社会公益、基础设施、生态工程、民生工程、边境国防、贸易建设和精准扶贫等项目建设。
(记者 孟娟娟 实习生 何梦婷)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