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大货车的路上霸凌,我们小车该怎么办?

24.05.2015  00:25

  前两天又有新闻说,廊坊一中学附近一辆大货车据称是为躲避前方急刹车辆发生侧翻,冲进马路边接学生的停车区,压垮了6车(两辆轿车、两辆面包车及电三轮、摩托车各一),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图为事故现场照

  如果平时很少关注社会新闻,那么在度娘上一搜,你也会发现有关私家车被大货车压垮、碾扁的新闻真是屡见不鲜了,几乎每天都有发生。之前,我曾在《如何与三大马路杀手共存》一文中(回复关键词“马路杀手”可读取文章),站在大货车与小车(轿车、SUV、MPV以及面包车等乘用车)彼此理解互相体谅的角度简单阐述了我们小车该如何与大货车、公交大巴以及出租车这三类交通参与者和谐相处,但在看到这则新闻后,令我不禁痛下决心,甚至放弃去影院观摩《复仇者联盟2》,因为我觉得有必要再重新审视以前的一些观点,如:大车是不是存在事实上的弱势?是不是真如大车司机们所说,卡车超速出事故都是迫不得已,他们也是受害之一?小车在大卡面前的无可奈何是情有可原还是自作孽不可活?

 

  ▲度娘上这类事故一搜就是一大把,不忍再多看一眼

  在一般人看来,那些熬夜通宵奔袭的货车司机大多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再加上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层层盘剥,所以他们任何的超速和超载行为都是可以被理解的,这个说法在人情上看来似乎是通的,所谓人艰不拆,虽然有悖法理。

  但我想说,诚然,开卡车的人都是出于生活奔波,生计不易,尤其在国内各项收费数额科目巨大的社会大背景下。但是,我想绝大多数人也应该看到过,在城市道路上那些开的飞快的空载甚至满载的大货车以及土方车们——闯红灯、别小车、恶意并线……这些恶习我想并不是取决于卡车司机的社会属性,而是由某些司机的个人素质以及背后的政策及商业因素所决定的。我们不止一次看见由大货车司机利用自己车辆优势恶意行车造成重大事故,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进行有意无意的侵害的案例。

   路上霸者=霸凌?

  从车辆本身来说,卡车在材质、结构、动态性能等方面决定了其在事故中会让小车成为绝对的受害者。

  ▲大车与小车这样和谐并行的场面,现实中很难看到

  一般说来,卡车都是高强度钢材构成,在受力和冲击时形变量较小,同时车身重量较大,产生的惯性力会大于轿车,制动距离比小车也会长得多。小车的结构以轻量化为主,虽然各项性能很强,但是车身结构和尺寸相比卡车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我们以简单的物理计算来说明:忽略相同的常数和空气阻力,总重30顿的大卡车和一辆总重2顿的SUV在同样速度迎面相撞时,总的受力相对于各自本身重量的比例来看看情况的不同。迎面相撞时,对于卡车而言,它的受力量比为(30+2)/30≈107%,而对于小车而言,它的受力比为(30+2)/2=1600%,通过这样的数据对比,可以最直观地看到双方在相撞时总的力对各自的影响——对大卡车是皮毛轻伤,而对小车来说就是灭顶之灾,如果不是正面相撞,受力面积减小,那么对小车而言真的就更会是雪上加霜。可见同样速度下,卡车产生的水平力数十倍于小车,而相对于自身的受力比更是相差惊人。

  根据事故案例,我们会发现超车时往往是发生小车被大车整体“掩埋”的高危时段。假定在高速超车时,一辆车长4米,速度为110km/h的轿车准备超越一辆长12米,速度为100km/h的大卡车,超车需花的时间约是多少呢?两车的相差时速10km/h转化为2.78m/s,小车车长=4m,从车头完全进入直到车尾完全开出总长12+4=16m。16m/2.78m≈5.76秒,那么对比一辆超越同样长为4m的轿车而言,超车时间多了5.76-1.44=4.32秒,在这个双方高速运行的时间段里,如果卡车发生任何问题,如出现类似翻车等不可控状况,轿车几乎没有任何逃脱的空间;如果双方都在低速运行,小车低速超车的话,这个时间就会更长,理论上的风险值也就相应增加。通过这样理论性的计算,再加上大卡车和小车本身结构的不同,两者发生接触性的事故时,小车毫无胜算可言,只能说受伤的程度高低而已。

  ▲所以千万别在“擎天柱”们面前装X,后果往往很严重

   有恃无恐?

  除了这种先天性的硬件优势,现在看来让一些卡车司机肆无忌惮横扫马路的还有政策和企业运营的上的壮胆。

  货车行业可谓是潜规则盛行。有个开全挂车的朋友告诉我,他曾经因为刹不住碾压了一辆小轿车,里面的司机当场死亡,公司还给了几千块,名为安慰金实为奖金。因为如果他当时急转向发生翻车或其他事故,车辆修理下来费用可能不下百万,而这样的话,陪个车再赔个人,公司才拿了六十万。

  在这里我还真要跟大伙儿再提个醒,不要跟大车较劲,人家保险全得很,真的不怕撞死你,可能对于一些私人承包的大车车主,也就是自己即是车主又是司机的人来说,赔偿压力会很大,但是更多的卡车都是挂靠在公司旗下,企业所有,为司机和车辆都购买了高额保险。而很多小车仅仅是交强险而已,如果小车是责任方,赔的倾家荡产并不是危言耸听。再者,大车和小车发生碰撞事故,谁的死亡概率高就不用我多啰嗦了吧,也许很多有车的主儿觉得不差钱,但命你总得要吧?

  那么说了上面这么多,难道大车司机一定是事故中的主动强势者么?

  去年非常著名的浙大副校长高速身亡一案,可能有些人还有印象。当时,这位副校长的奥迪车错过了高速出口,紧急变线,后面满载的大卡车躲避不及,将奥迪车整体掩埋在木材下。通过监控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在发现奥迪时,卡车是进行全力制动的,但是由于整车质量过大,加之方向有偏转,所以后车厢带动前驾驶室发生了较大的车身扭转,车辆以小弧度扇面向奥迪车扫去,使得奥迪车毁人亡。

  我们在日常行车路上或者靠近一些需要排队依次通过的情况下,比如红灯前或者收费站前,可以看到很多的小车利用自身优势加上一点点的虚荣心,在大卡车面前“玩方向”——突然变线加塞。这对于一个车况良好,技术娴熟且又性格温和,有涵养的大车司机来说,也许不会发生什么,只是这样综合素质都过硬的大车司机,占比并不高。所以往往这种炫技或者抢道加塞的情况,小车最容易被大车伤害,小则车辆受损,大则人员受伤甚至车毁人亡。这样的案例屡有发生,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不得不痛心地说:不作死,就不会死!

  为了预防大车与小车的狭路相逢出现意外,我厚着脸皮总结了三点——3条三字诀,算是给各位提个醒:不尾随、少并行、不作死!

  不尾随:大车上坡时,尽量不跟随,因为大车在刹车和动力响应方面与小车相差很大,一旦溜车,尾随的小车将会非常危险;

  少并行:平时行车时,尽量减少于大车并行的时间,尤其是那些车长较长,前后软连接的挂车,很可能因为前后刹车力度不一致而导致“折头”现象的发生,那么它扫过来的力量足以摧毁任何品牌和价位的轿车和SUV!

  不作死:顾名思义,就是不要在大车面前玩小聪明,结合上文所提,大车在加速性能和制动性能方面的能力与小车相差很大,在小车做出危险的作死动作时,大车司机在反应时间内基本已经无法阻止惨剧的发生——更不用说那些严重超载,狂野驾驶的卡车了。所以不管对于大车和小车而言,不要利用本身自以为是的优势去挑衅对方的劣势。

  行车路上,勿炫技勿路怒,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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