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女士为证“清白” 51天打款80余次被骗79万

12.01.2017  09:33

  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11日电 (史玉江黄庆)“平均每天向骗子打款人民币1至2万元,这样的案子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1月11日,新疆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马磊向记者介绍案情时说。

  1月3日,被诈骗79万元人民币的王女士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称,她曾多次接到冒充公、检、法单位工作人员的电话,以其涉嫌贩毒、洗钱,需要打款才能将案件办结为由。

  2016年10月29日,王女士接到自称是伊宁市公安局“张警官”的电话,称王女士涉嫌贩毒、洗钱,她的一张银行卡牵涉案中,请她去伊宁市公安局协助调查。王女士因未办理过该银行的银行卡,遂表示怀疑。

  “警官”为打消王女士疑虑,称已将电话转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随后,归属地为乌鲁木齐的一手机号码拨通了王女士的手机。该“警官”以案情重大为由,请王女士去当地协助调查。

  该“警官”还通过QQ邮件将《逮捕证》等伪造的法律文书扫描件发给王女士。此时,王女士有些害怕,但仍半信半疑。

  当日下午,一名自称武汉市检察院“雷检察官”的男子联系王女士,称案件已经移送到该检察机关。“雷检察官”说,经过调查,王女士把银行的卡卖给了一个叫李某的人,李某涉嫌贩毒、洗钱。

  王女士极力为自己辩护,但“雷检察官”称,要证明清白只一个办法,就是将钱打入指定帐户,金额越大,越可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无需犯罪。

  此后,“雷检察官”以案子需保密为由,让王女士新办手机号码与其单线联系。2016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王女士根据“雷检察官”安排,向24个不同卡号打款共计790000元。

  2016年12月26日,一名“法官”让王女士于1月3日到武汉开庭,如不能按时到庭,就要再打款10万元。

  此时的王女士已无钱可借,因她“秘密”四处借钱的消息传到了其丈夫耳中。在丈夫的说服下,他才发现自己受骗,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

  办案民警马磊告诉记者,如果王女士还未打款时,选择和亲朋好友商量,或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是可以发现这是一个骗局。

  “如果已打款,应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快速冻结涉案帐户,可最大程度减少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马磊说。

  目前,该局已通过该平台进行了接警止付,冻结了涉案的相关银行卡。

【 编辑:廖志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