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分手 包工头强行开走所赠豪车

23.03.2015  15:22

  为获芳心,包工头蔡先生和女友见面3天就送上豪华轿车,白领女子小李被诚意感动,接纳对方。可两人相处一年多,感觉性格不合。小李选择离开,蔡先生强行开走当初所赠豪车。近日,本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成功调解一起财产赠与纠纷案。

  家住汉口的蔡先生一直在外做工程,2013年5月与前妻离婚,独自抚养5岁儿子。因工作繁忙,很少能陪儿子,想着再婚,使儿子有人照顾。

  一个月后,经朋友介绍,蔡先生认识在某公司上班的小李。小李年轻能干、长相甜美让他一见倾心。次日,蔡先生探听对方喜好,小李随口说:很喜欢红色的奔驰车。第3天,蔡就到汉口4S店花36万提取一台红色奔驰,并将行驶证登记在小李名下。办完保险就将车开到小李公司门前。突然的惊喜感动了小李,在同事起哄下,小李收下轿车钥匙,答应做他的女友。

  不久,两人同居。小李发现蔡先生大男子主义特别严重,不管啥事必须言听计从。小李虽不舒服但还是忍了。为让小李安心带孩子,蔡又要小李辞职,并答应每月给2万元生活费。数月后,小李辞职,专职照顾小孩。

  好景不长,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担心女友出轨,蔡先生不允许小李与其他男人交往,常常因小李打电话而生疑。相处一年多,小李身心疲惫,提出分手。蔡要求归还轿车,小李不依,有天趁蔡上班,开走轿车。蔡先生告诉小李及家人,若不归还轿车,大家都不好过。一天,蔡到小李家抢走车钥匙将车强行开走,并要小李办理车辆过户。

  小李找到本报公益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付坚律师,请求维护合法权益,追回轿车。调查情况后,张律师认为:本案中,蔡先生为小李购买轿车,并将行驶证办在女方名下,属无偿赠与行为,并且是不能撤销的,小李对轿车拥有完全所有权。因此,蔡先生将车强行开走,已涉嫌犯罪。经调解,小李最终同意将车过户给蔡某,蔡一次补偿小李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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