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高院召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座谈会

23.02.2016  19:05
 

 

 

        在新春伊始之际,2月17日,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高院进行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座谈,对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进行总结,研究谋划2016年如何推进创岗工作升级。黄克院长在上任仅半个多月就与妇联进行座谈,充分体现了自治区高院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黄克院长在听取妇联汇报后,对法院和妇联共创维权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很有特点,“六联”工作机制发挥了妇联广泛联系妇女和法院的司法工作优势,为广西平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对于妇联提出的建议,黄克院长认为,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都是涉及民生的工作,是法院2016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要把它列为“以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的工作内容,这对于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广西“两个建成”目标有重要意义。法院和妇联要强化联合领导的力度,落实好这三项工作:一要联合开展好反家暴的宣传,联动做好家暴案件的联合调解、受暴妇女儿童的庇护与救助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合力。二要联合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中妇女权益保护问题调研,推动党委政府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三要联合召开家事法庭现场会,抓好全国试点工作,强化家事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座谈会上,王革冰主席汇报了自治区高院、妇联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工作情况。2011年以来,自治区高院与妇联找准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结合点,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探索建立了“平台联建、诉讼联调、信访联通、培训联动、关爱联帮、普法联抓”的“六联”工作机制,使各级法院、妇联组织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创岗工作得到广泛认可,打造了维权公益品牌。同时,王革冰主席建议高院与妇联继续加强合作,联合推进反家暴联动机制落实,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联动推进家事法庭工作,继续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等。


      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戴红兵、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自治区妇联副主席田维,以及自治区高院民庭和刑庭、自治区妇联权益部的同志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还对女性人民陪审员、家暴案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发布家暴典型案例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座谈会为推进2016年法院与妇联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上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编辑: 何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