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级妇联传达学习中国妇女十二大会议精神

06.11.2018  11:00
  11月5日下午,自治区妇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刘咏梅传达会议精神并作工作部署,自治区妇联班子成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赵乐际、孙春兰、沈跃跃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精神以及黄晓薇在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修改后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会议还介绍了广西代表团代表的履职情况,并对下一步学习传达贯彻提出了要求。
    刘咏梅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作为重中之重,学深学透、落细落实,切实贯彻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刘咏梅对妇联干部提出要求:     “一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用最新的妇女工作理论武装头脑,利用各种时机向广大妇女群众进行宣讲,特别是要联系实际、联系思想、联系工作,用群众的语言来宣讲,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二要指导广西各级妇联成立“桂姐姐宣讲队”、巾帼志愿者宣讲队等专门力量,紧紧围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通过宣讲、座谈、报告、培训会、研讨会等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宣讲学习活动。三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纳入当前和相当一段时期的重要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四要结合“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大调研”等活动契机,深入开展十二大精神宣讲。迅速把大会精神传达到广大妇女群众中去,贯彻落实到妇联工作中去,在全区上下迅速形成自觉领会十二大精神、积极推动十二大精神落到实处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自治区妇联还将召开执委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