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纪委有关通知精神

04.09.2016  17:09
  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中心组举行2016年第四次专题学习会。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精神和李保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束华参加学习。

  会上,周如斯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主要精神。与会人员观看了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条例》的学习,要把握好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的主体和对象、六种问责情形、问责方式。

  会议指出,自治区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对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刻认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要用“十个严禁”严格要求和对照检查,在学习中要严格对照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会议要求,要学习李保国对党忠诚、心系群众的政治品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干实事谋福祉;学习他扎实苦干、锲而不舍的务实作风,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学习他刻苦钻研、奋发有为的拼搏精神,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学习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干净干事、公而忘私,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彰显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束华强调,市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各专委、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精神,通过学习李保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贵品质,更加主动地落实好各自的工作责任,更加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抓好责任的落实,确保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要按照自治区纪委《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十个严禁”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抓早抓小,及时教育提醒,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市人大机关党组、机关党委要对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走过场、搞形式的,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