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16.05.2016 07:4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5月4日至6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自治区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的厅级领导带队,分赴南宁、桂林、防城港三市进行《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最严格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以及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等7个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市各部门积极履职尽责,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效落实了属地责任。 二是 部门协作紧密有效,建立健全了行刑衔接机制。 三是 体制机制建设有序推进,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四是 企业主体责任基本得到落实。 五是 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六是 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根据检查情况,从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措施和成效、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向自治区人大常务会作了书面汇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6.05.2016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