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5起
发布会现场。记者 黎南茜摄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黎南茜)4月12日上午,南宁市举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2017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5起,死亡169人,同比分别下降32.61%和26.84%。今年一季度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18年1月24日,南宁市委、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发〔2018〕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责任、体制、法治、防控、基层基础、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38条贯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
谋划改革发展具体任务
《实施意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从强化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健全责任落实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7个方面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切实织密织紧安全生产责任网。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生效,成为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推进器,《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提出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改进协调指导机制
《实施意见》从改革协调指导体制、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理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等6个方面提出南宁市安全监管体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实施意见》从改革协调指导体制、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理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等6个方面提出南宁市安全监管体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共治
《实施意见》按照依法治国和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从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安全生产法治的措施,力保南宁市安全生产执法严明、依法依规、科学严谨、违法必纠。
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控制
《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建立高危行业退出机制、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等8个方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城市建设情况,着重加强建设弃土及其消纳场、泥头车、混凝土搅拌车、电动车和违章违规建筑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防碰撞技术装备、渡口码头和客运船舶的监控、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治理工程、矿山整治、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火灾隐患整治、涉爆粉尘企业降尘技术改造与高粉尘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等七大工程,通过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全市隐患排查治理,遏制事故。
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实施意见》从推行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实施标准化带动、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等7个方面,夯实安全基础,推进社会共治。
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发展
《实施意见》从提出大力实施标准化带动,按照“一、二级抓巩固,三级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在矿山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同步建立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与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挂钩和善标准化持续运行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
“目前,我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南宁市安监局局长蓝建东:“主要体现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已经建立、‘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监管体制已经形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倒逼机制已经建立这三个方面。”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