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015年度相关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

02.09.2016  15:05
  8月30日,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3〕192号)的规定,印发《关于2015年度相关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南水资源考核〔2016〕1号),对全市相关县区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2015年,我市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等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市考核工作组综合全市六个县(区)自查、核查、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等情况,对全市六个县(区)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形成年度考核结果,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横县、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考核等级为良好;武鸣区考核等级为合格。

  下一步,考核工作组将要求各县(区)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针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整改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技术保障,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明确重点,抓紧进行整改,全面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