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男占道持刀伤人后续 两名行凶男子已投案自首

28.07.2016  15:38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黄录广)小黄在金洲路城市杰座小区门口,劝说一辆占道停放的宾利小轿车移位让行时,遭对方围殴并持刀捅伤后背,该事件现有新进展了。昨日,记者从南湖警方得到证实,两名嫌疑人已投案自首。

  23日晚9时30分左右,小黄和丈夫小梁在金洲路城市杰座小区门口,劝说一辆占道停放的宾利小轿车移位让行时,遭车上的两名男子围殴,小黄被尖刀捅伤后背及肺部,两名男子随后驾车离去。(本报7月26日08版曾对此事进行报道)

  昨日上午,小梁接通知前往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下午1时许,小梁从派出所出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那两人在审问室里承认了打人行凶的事实,并向我道歉,同时承诺全程承担妻子小黄的治疗费用”。

  此前,有读者向媒体记者报料称,围殴小黄夫妇的两名男子疑是酒后肇事。因没有宾利小轿车上两名男子的联系方式,记者当天无法就此进行核实采访。南湖警方表示,他们已经对此进行立案侦查,等调查清楚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昨晚8时许,广西电视台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宾利车车主是另一周姓先生。周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本人觉得很冤枉,因为宾利车是单位的专用车,事发当晚他是借给朋友使用的,而他本人当时也不在南宁。

  案件发生后,周先生回到南宁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劝说使用车辆的朋友向警方投案自首。“案件已经交由南湖派出所处理,希望市民也不要再过多地关注这辆车了。”周先生借此也敬告广大车主借车要谨慎,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大方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一旦双方在赔偿方面谈妥的话,行凶的两名男子还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呢?对此,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莫远锋律师认为,这要根据伤情来决定。如果小黄受伤经过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就要追究行凶一方的刑事责任;否则也要对行凶人员进行治安处罚处理。莫律师介绍,赔偿不会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依据,但赔偿后取得受害一方谅解则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同时,从目前媒体的报道来看,如果当时男子存在酒后驾车行为的话,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驾驶员也要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