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纪委四个加强落实监督责任
2015年以来,宾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通过四个加强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合力。 通过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严明工作程序和纪律,加强对重大问题线索和重要案件的综合研判和联合办案,研究谋划分解年度和阶段工作任务,坚持开展半年工作检查推进和年度工作检查考核,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会,研究协调和解决具体问题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和报告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重大事项,提请县委适时研究决策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截止目前,县委先后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县纪委先后召开推进会、专题会、协调会7次,协调与检察院组织联合办案2次。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作风持续转变。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及时对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纪委有关纪律要求文件进行转发,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措施和规定。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建立镇和部门监督检查协作区制度,保证了监督检查的力量,保障了监督检查的实际效果。采取交叉检查、突击检查、发票倒查、模拟办事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和随机明察暗访。今年先后组织明察暗访16批次,涉及了所有镇、县直机关单位和重点经营单位,共发出专项督查通报3期,点名批评单位14个,查处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方面的违纪案件10件13人。
三是加强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 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到突出位置,积极拓展案源,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主动下访接受信访举报。加强与公检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移交。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宾阳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集体约谈会,对去年洋桥、甘棠、中华等3个办案工作空白的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警示约谈。调动和激发各级纪委(纪检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积极性,今年1—3月,乡镇立案17件,县直单位立案7件,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3件。切实为办案提供保障,坚持领导对重大及重点案件办案全程指挥协调、督办、把关,进一步配齐办案设施设备,主动协调对接为四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用房进行置换,搬至委局办公用房楼上,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和监督职能的全覆盖。今年1至3月底,全县初核案件49件、立案39件、结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其中,开除党籍1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开除5人,行政警告1人。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监督能力。 以开展“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关于“马上就办”的重要论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统一学习、工作、培训、监督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注重骨干人才培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锻炼提高,培养了一批骨干人才,特别是办案方面的人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勤学善作敢比敢创”主题实践活动,举办纪检监察系统演讲比赛,每周都开展“一周一讲”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创造锻炼机会和平台,将写作要求落实到每个室、纪工委及每名干部身上,并积极组织开展调查调研、优秀信息和创新项目评选等活动,调动每名干部的写作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