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将合法化 市民担忧自愿支付会否变强制?

24.08.2015  12:1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颖 张丽颜 实习生 韦鹏程)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并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导游小费合法化了,市民愿意支付吗?南宁旅行社业内人士怎么说?执行起来有何难处?对此,本报记者进行调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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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落地给导游小费将合法化

  以往,导游小费一直被认为是“灰色收入”。今后,导游小费将从暗处走向明处合法化。

  《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明确规定要依法保障导游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导游优质服务奖励制度,旅行社要尽快建立健全针对导游的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游客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以往,我们一般跟团出去游玩,导游费用都含在团费里了,如果导游小费合法化,今后参团游是否要多支出导游小费?”如今导游小费合法化,跟团游的费用会不会上涨,市民陈先生开始担心起来。那么,南宁本地旅行社在这个方面是否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给导游支付小费是游客的自愿行为,这个是不变的,更不需要担心导游服务质量的问题。”广西中国旅行社前台说。

  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前台则表示,目前旅行社没接到具体的通知,不过小费的问题是要看情况来定的。比如你去泰国,泰国是一个小费国家,在那里就需要给付小费。国内的话,中国不是一个小费国家,没有人强制要求小费,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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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给导游小费市民观点不一

  给导游小费合法化了,本地市民是否买账,是否愿意给导游小费?尽管本地旅行社表示给小费是游客的自愿行为,但是很多游客都想知道:如果不给,会不会影响服务质量。

  家住金达花园的陆先生说,他愿意给导游小费,每天50—100元这个幅度可以接受,前提是强制购物这样的潜规则要取消。“我知道很多导游都是靠购物提成来增加收入的,但现在如果导游想拿到小费,就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陆先生认为,给导游小费会激励导游提高服务质量。

  西大学生李同学也表示,愿意给导游小费,具体给多少要还得看情况来定。比如张家界和纽约,这两者所给的小费肯定是不一样的。“我觉得给小费应该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如果不给,国外的导游应该没有问题,国内的话估计就不行了,一些导游可能会把这种自愿行为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工厂上班的唐先生则有不同观点。他说,他来旅游已经交过钱了,不愿意再给另外的钱,包括另外支付小费给导游。“至于服务质量,我不担心,如果不好的话我就投诉他(她),因为给小费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