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将闲置低效用地纳入新增耕地开垦范围

20.11.2017  20:16

近日,梧州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意识,科学统筹利用国土资源空间,积极挖潜,强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各县 (市、区)根据后备资源状况,科学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和耕地开垦计划,制订可行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垦耕地项目的工程建设。

通知明确,将低效残次林缓坡地、稀疏灌木林地、荒芜园地、废弃建设用地、晒谷场等纳入新增耕地开垦范围,荒芜坑塘水面也将列入新增耕地开垦范围,用足用活“双退”和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政策机遇,统筹安排耕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

通知强调,要切实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对占补平衡项目中水源、土壤等立地条件较好的,要优先建设成水田或水浇地;落实耕作层剥离制度,将耕作层的熟土就近用于新增耕地的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要强化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同时要加强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建立覆盖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管。要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前未通过市级竣工验收的补充耕地项目尽快开展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