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几十元带来大实惠
每年交几十元,得了大病就能够统筹报销,这样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新农合一直被农民朋友称作是“救命钱”。
“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农合工作得到快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参合人员受益程度稳步提高……
一年一个台阶,每年增点实惠。作为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新农合的脚步不会停歇。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继续提高,农民朋友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门诊看病——
报销比例逐年提高
家住安吉大道苏卢村的卢大妈今年76岁,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去年她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拿药治疗总共花了2256元,减去自费项目,包括药品、检查和材料等费用,按照报销比例70%,新农合可报销936元,最后卢大妈自费1319.4元。
“以往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获得新农合补偿,现在可好了。”卢大妈满意地说。
上述所说的“新农合”全称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扶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我国现行的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面向的群体是农村居民。
2005年,南宁市首先在武鸣县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随后逐步扩大试点,至2008年覆盖全市12个县(区)。我市新农合最初启动时,筹资标准很低,每人每年30元,其中政府补助每人每年20元,农民个人仅出每人每年10元,保障水平也很低。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各县(区)不断优化新农合技术补偿方案,使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水平相应提高。
南宁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陆燕介绍说,“十二五”期间,新农合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
覆盖面逐年扩大。2015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517.65万人,较2010年增加48.29万人,参合率99.61%,较2010年增加7.04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年度参合率达97%的目标。
筹资水平逐年提高。2015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70元,较2010年的150元提高了320元。
参合人员受益程度稳步提高。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各县(区)根据每年的基金总量逐年调整技术补偿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补偿水平。截至今年10月,全市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410.2万人次,较2010年同期增加245.98万人次,增长150%;参合人员实际住院补偿比由2010年的42.9%提高到50.1%,次均补偿金额由2010年的1183元增加到2334元,最高补偿封顶线由2010年的5万元提高到12万元。参合人员就诊费用负担逐步减轻,自付比例由2010年57.1%下降到49.9%。从2011年起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在门诊看病可以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从2011年的50%提高到2015年的60%—70%。2011年—2015年10月全市共筹集新农合基金 86.84亿元,约有2500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获得了医疗补偿,补偿金额72亿元。
目前,我市新农合采取“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除了住院病人能得到补偿,还从总资金里拿出25%的比例用于门诊报销。此外,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如慢性病门诊补偿病种从原来的十几种增加到20几种,一些大病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急性白血病实行单病种限价,新农合报销70%,还将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报销范围。
大病保险——
“二次补偿”真正减负
新农合参合农民的福利一波接一波。2010年以来,我市实施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入手,逐年增加病种,提高疾病治疗费用的报销水平,补偿比例达到合规费用的70%,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目前,已有27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宾阳县芦圩镇宝水村委会同义村的儿童小雨(化名)不幸患上白血病,昂贵的治疗费用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寸步难行。所幸的是,小雨的父母早早就给孩子加入新农合,使其享受到了大实惠。据不完全统计,小雨总住院金额为512216.54元(仅为在新农合报销的住院总金额),其中新农合报销150000元,大病保险补偿报销291012.3元,合计补偿金额达到441012.3元。
陆燕介绍说,小雨享受的“二次赔付”是去年我市启动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当前,新农合筹资水平和报销水平还相对较低,农民因罹患重大疾病致贫返贫仍然是当前突出的民生问题之一。为提高对农民患大病的保障水平,2014年,我市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坚持普惠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25.96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调配资金为参合农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以上的部分,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分费用段再给予至少50%的大病保险补偿。
据统计,2014年全市约有1.8万参合农民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补偿金额约9900万元。在获得大病保险赔付的案件中,赔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38件,其中赔付金额最高的为29.1万元(即小雨享受到的报销金额),极大地减轻了参合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
基金“增肥”——
明年人均筹资标准提到120元
“十二五”期间,我市还设立了市级新农合管理中心,自下而上完善市、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体系,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卫计主管、多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机制,探索以 “统一经办模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基金政策、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为目标的新农合市级统筹管理办法,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此外,还借助第三方力量增强管理服务能力。
同时,按照试点先行和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市从2013年开始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推动医疗机构控费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控制住院次均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2016年,我市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度的基础上提高30元,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据了解,个人缴费虽然多了,但是各级财政对个人的补助将会增加,提高了筹资标准,最终目的就是要提高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