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上高速不随带灭火器、三角架要被罚? 假的!

04.07.2015  11:44

网传“7月1日起,广西实施新交规,小车不随车携带灭火器、三角架要被罚。”

交警部门已辟谣 市民请勿再转发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艳群)近日,一些网站、微信朋友圈流传一条“从7月1号起驾车上高速不带灭火器和三角架扣6分罚款200元”的新交规,这则消息是不是真的?对此,记者向交警部门核实,此消息为虚假信息,目前,在广西没有强制要求小车要携带灭火器等规定。希望广大市民辨别真伪,不要随意转发。

“友情提醒,通知各位,走高速的注意了,7月1日起,高速路口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和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款200元。扩散啊!”近日,这样一则所谓的“新交规”在网络上疯传,把不少司机朋友们都搞糊涂了。

网传新规看似十分严厉,处罚力度也较大,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车主莫先生表示,近几日,“微信朋友圈都在转,所以我们就觉得好像是真的,但在网上查也没有一个很正规的网站公布。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

“这是最新的谣言信息了!”广西交警部门一直在微信群里辟谣,“大家再看到类似信息,麻烦帮忙辟谣。”交警部门解释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实施条例中,并未强制规定小汽车要配备类似灭火器这样的安全设施,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这类信息的传播者,通常围绕车主关心的处罚问题炮制虚假信息,以关心提醒的名义要求扩散。事实上,行政处罚新条款的设定,要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需要广泛的征集社会意见的,不会突然冒出新的处罚条款的。今后再看到这种突然冒出来的“处罚新规”,就不要再相信了。

记者通过网上查找发现,这些所谓的“新交规”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疯传一遍。对此,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西还没有对小汽车必须配备灭火器的硬性规定,但对客车和危化品车等重点车辆有要求。此外,车辆检测时,车上一定要配备三角警示牌。公安交警对于不携带三角警告牌的违法行为,并不是从今年7月1日起才开始处罚,而是一直都有,但只是处予20元至200元罚款,没有扣6分的处罚。

同时,交警部门提醒,一般新规的发布都会从官方网站,或者有权威、正规的新闻发布相关的消息的。像朋友圈发布这样不实的信息,会让一些驾驶员朋友受到一定的误导。对于网传消息可以通过关注交警部门的官方网站辨别真伪,大家不要随意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