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调查“16岁少年夫妻”事件 对当事人批评教育
经查,网文中提到的两名男女青年分别为马山县林圩镇的张某(男)和吴某(女)。张某于2000年09月出生,去年初中辍学;吴某于1998年04月出生,今年初中毕业。两人于今年农历正月初八办理新婚喜酒,但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查实有关情况后,工作组对张某、吴某双方及其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表明,当事人双方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此婚姻不受《婚姻法》保护,民政部门依法不予受理结婚登记手续,希望当事人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和干事创业上,待达到法定年龄后再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本月22日以来,马山县“16岁少年夫妻”成为网络焦点。针对这一问题,马山县在深入调查、对当事人及父母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迅速召集教育、民政和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采取五大措施开展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舆论工具,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和广大青少年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完善德育关爱机制。成立学校心理辅导室、女工办,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推行“代理家长”制。关注广大在校青少年,特别是女生和留守学生的生 理、心理、情感成长过程,通过对早恋、网上不良交友、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等典型案列的剖析,让学生了解不良交往所带来的危害,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男女生交往 问题,正确健康交往。争取各方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留守儿童教育活动,从生活、心理、情感上进行全面辅导。同 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
三是建立“控辍保学”网络。县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村民委、学校、家长组成多级联动网络确保青少年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各部门切实做到领导到 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教育部门通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公安部门、卫计部门、村民委、村 民小组对不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少年坚决不予办理外出务工的相关手续。工商质监、人事劳动、经信等部门采取措施,禁止县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用未成年人 和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学校、家长密切配合,积极组织适龄青少年入学,鼓励辍学青少年反校就学,确保“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四是提升贫困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档案,积极落实救助政策,健全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结对帮扶机制,不断拓宽救助渠道,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是拓宽升学就学渠道。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促进普通高中招生模式改革、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学校就学的 需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就业创业和继续学习的需要,用实际成绩和效益消除“读书无用”怪论。(完)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