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司法局三措施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今年以来,贵港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实施,狠抓落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7月底,全市1147个村(社区)中有607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占村(社区)的52.9%,超额完成重点工作“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50%以上的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建设”的进度要求。
一、整合资源,优化律师配置,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贵港市律师事务所共28家,执业律师186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62人,主要分布在城区和桂平市、平南县,其中覃塘区、港南区仅有1家律师事务所分所。针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分布不平衡及人员短缺的实际,统筹整合律师资源,将城区的部分律师安排到覃塘区、港南区,要求每位律师担任2个以上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针对基层法律工作者不足问题,将社会上一些热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人员120多人吸收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同时要求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担任1个以上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二、落实责任,明确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法律顾问每个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每年为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提供“五个一”服务,即: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参与一起矛盾纠纷调解,宣讲一场法制课,代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负责一名社区矫正(或刑满释放)对象的帮抚教育。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为每位法律顾问印发工作日志和台帐,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实行信息公示。在村(居)委会门口,公示法律顾问信息,方便群众联系。
三、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为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贵港市司法局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督导组,每季度到县(市、区)进行抽查督导,每次督查镇街数量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个,每个镇街督导的村(社区)数量不少于2个。将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评奖评优和年度考核挂钩,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