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地税局关于推行“先批后审”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02.06.2015  20:40

一是 按照区局的要求,涉税业务的前移,办税设置岗位还不够全面,如应设置涉税事项受事岗、涉税事项审批岗等,目前采用的虚拟“全能岗位”办理“先批后审”涉税事项,造成职责越位,增加了审批带来的责任风险。 二是 办税厅人员少,多为助征员,税收业务水平有限,对“先批后审”中的有关税收政策了解不够清楚。要完全按区局规定执行,分工细化,有一定的难度,且办税厅最缺乏业务型人才。 三是 办税厅人员的业务培训少,税收知识不全面,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需要。 四是 需报送的资料多,增加了审阅难度。为此,该局建议 一是 在办税大厅增加人员,设立专职岗位,专人负责办理,减少失误率,降低风险。 二是 定期开展“先批后审”业务培训工作,对办理程序、呈报资料、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扩大培训面,不仅对专职人员进行培训,对税收管理员也应进行相关培训,有必要的话对一些企业具体的财务人员也应进行培训。 三是 对呈报资料进行统一规范,对一次报送可以多次使用的资料进行减省,能合并的进行合并,如将《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与《送达回证》合并到一份,直接在《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下方添加一栏接收人(纳税人)、送达人及时间,既方便又能一目了然。 四是 配置业务专用章。目前落款都是盖单位行政章,而行政章管理比较严格,无形中就多了审批环节,也不符合实际。 五是 对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应及时下发到基层,便于基层落实做好衔接工作。(王树源 郑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