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国税局“四个对接”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

12.04.2016  18:20

  为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准备工作,广西自治区国税局提出“四个对接”工作要求,细化了“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任务,明确了具体处室工作职责及责任人,提出举全系统之力,围绕“营改增”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财力,全力以赴做好“营改增”各项工作,确保实现5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开票,6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两个工作目标的实现,并以此作为检验“营改增”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

  一是做好与税务总局的对接工作。各相关处室与税务总局对口司局做好对接工作,及时了解有关工作进程和时间安排。特别是做好金税三期系统软件升级、测试,财税库银工作等核心业务工作的对接,确保“营改增”推进工作与税务总局上线联动,有序推进。

  二是做好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对接。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测算分析实施“营改增”后税收影响。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营改增”情况。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营改增”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作为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的重要内容,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与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集团企业沟通,召开相关工作协调会,争取各方支持和配合“营改增”工作。

  三是做好与地税部门的对接工作。主动与广西自治区地税局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做好国地税“营改增”政策对接,做好政策的衔接过渡;加强与地税局协作,做好“营改增”纳税人基础户籍信息、发票使用管理信息、申报管理信息、双定户管理信息、欠税信息、税控收款机使用情况信息、不达起征点个体户发票使用信息等征管业务衔接。积极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协调地税推进所有国地税办税大厅均互设窗口工作,在联合办税厅增设自助办税终端解决可能出现的发票发售业务剧增的问题。优化办税服务资源配置,做好办税厅办税服务应急预案,重点盯住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4个试点任务繁重的重点地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做好与纳税人对接工作。加强与大集团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衔接问题,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研究处理好二手房交易相关问题,确保二手房交易平稳过渡。做好“营改增”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统筹涉税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统筹开展“营改增”宣传工作,利用报纸、网站等各种传媒和平台开展“营改增”工作面上宣传。充分发挥各级纳税人学校和12366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尽快升级“办税便利通”软件,确保网上申报、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等涉及“营改增”纳税人的软件系统能用、好用。做好税库银签约工作。

  截至3月28日,广西自治区国税局已经按照税务总局工作时间安排表,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了“营改增”工作情况;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接收需求;与自治区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开展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区、市、县三级互派干部挂职等相关工作,并于3月10日召开地市国税局局长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