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在宜州市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约见警示会
为深刻吸取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冲谷六号井“11•11”较大透水事故(以下简称 “宜州“11•11”事故”)的教训, 12月8日,自治区安监局联合广西煤监局、自治区工信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在宜州市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约见警示会暨河池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会会议,对宜州“11•11”事故单位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冲谷六号井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见警示。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工信委、河池市安监局、河池市工信局、宜州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河池市五个产煤县(区、市)安监、工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河池市境内11家煤矿企业40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等共80多人参加了本次警示会议。
本次约见警示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广西煤矿行业事故发生情况。全面深刻剖析了宜州“11•11”事故发生的原因。会议一致认为,宜州“11•11”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区一些煤矿企业在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也说明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
在本次约见警示会上,广西煤监局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求河池各地要强化安全意识,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不能麻痹大意,更不能抱侥幸心理,坚决防范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他希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面对当前问题,以案为鉴,牢记教训,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检查,扎实做好下一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河池市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河池市政府副市长李文纲在在本次约见警示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孟家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