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入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

07.05.2015  01:13

  本网讯 (记者胡枫)5月5日,记者从贺州市发改委获悉,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这标志着我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正式进入国家层面,为打响我市“山清水秀生态美”的特色品牌,实现“绿色崛起”的目标赢得新机遇和新动力。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822号)(以下简称“通知”),贺州作为成为广西唯一地级市名义入选市(州、地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根据通知精神,国家将持续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示范区内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和实施相关政策,推动各项示范建设任务落实。接下来,我市将获得多个国家部委在规划、投入、科技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这对于我市生态建设将起到重大促进和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示范区建设要求,以“多规合一”试点为契机做好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论证、包装等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也将认真研究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相关厅局在示范区建设方面的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安排等信息,加大与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各厅局的沟通衔接力度,全力争取,力争圆满完成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