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正式印发《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16-2017年)行动方案》(南府办函〔2016〕58号),全面启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
行动方案明确2016年全市新建市(县)级示范区12个,每个乡镇启动乡(镇)级示范区建设一个以上,年内力争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区8个、县级示范区10个、乡级示范区10个,达到市级建设标准的示范区20个;到2017年,力争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区10个、县级示范区20个、乡级示范区30个,达到市级建设标准的示范区25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将成为南宁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改革试验、新品种与新技术应用转化、新型经营主体和人才引进培育、融资改革试点和社会工商资本投入、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和电子商务平台应用的聚集区,为凸显南宁市一产特色、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主要措施:一是市本级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对申报自治区级示范区、新建市(县)级示范区、获自治区县级示范区认定并达到市级示范区建设标准的示范区进行奖补;二是示范区建设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三是市级示范区建设参照自治区级示范区的标准建设;四是加大涉农项目建设和资金的统筹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示范区发展;五是示范区建设实施县(区)长负责制,落实县(区)作为示范区创建主体职责,通过加强督查和指导工作,强化示范区建设各工作的落实。
南宁市全面启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 -
南宁21:30 31.03.2016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