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四个结合”构筑学校食品安全屏障

13.04.2015  18:40
      自今年3月以来,河池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重从健全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入手,以“排风险、促规范、保安全、见成效”为行动目的,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及食品加工操作行为,严厉打击“三无”食品流向学校餐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整治行动,全市学校开展自查2145家,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332人次,车辆1245车次,检查学校食堂2393家次,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14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014份,下达整改通知书478份,约谈986家,责令停止供餐整顿12家,有效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主要做法: 一是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这一有效监管平台,促进各类学校规范学校食堂食品操作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利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动态监管平台,对A级学校食堂做到不放松监管;对B级学校食堂做到加强监管;对C级学校食堂实施重点监管。对管理薄弱的学校食堂进行有效指导,促使学校食堂完善硬件与软件设施改造,通过专项整治和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排查风险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加强对各类学校食堂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摸排,及时梳理、统计、分析、归纳所辖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召开学校食堂负责人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点评,提出解决办法。此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培训,强化了学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三是热心指导与严肃查处相结合。在专项行动过程中,监管部门主动开展上门服务,从图纸设计、设施配备、人员培训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使学校食堂整体硬件和软件符合餐饮食品安全要求。对食品安全设施条件较差,安全隐患大的农村学校食堂实行校方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并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着力解决学校食堂长期存在的食品安全“老大难”问题,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创新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所列的项目,对本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向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出整改承诺。通过创新监管手段,有效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自律意识,及时化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蓝 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