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老板勾结水厂技术员大肆偷水 辩称给钱不算偷

13.05.2015  11:48

市场老板花钱请水厂技术员调慢水表、私接水管,“下血本”大肆偷水

南宁“水鬼”偷水案开审

辩护人当庭辩称:给了钱就不能算偷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蔡梦婕)南宁市某水产批发市场本来是用水大户,每月的水费达到6万余元。可从2012年5月开始,该市场的用水量连年下降,水费也下降了一半左右。南宁市绿城水务公司经过两次排查,发现该市场的水表被人为调慢,甚至还从水务公司主水管上私接了一条供水管直接偷水。原来,水务公司出了“内鬼”,换表工吕某为了近20万元“好处费”,两年间帮助该市场“偷水”总值69万余元。5月12日,水产批发市场相关负责人韦某及吕某因涉嫌盗窃,双双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过堂受审。

韦某和吕某都是80后,韦某的家族在南宁市西乡塘经营一家大型水产批发市场,每个月的用水量都相当惊人。2012年4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韦某认识了在南宁市绿城水务公司当换表工的吕某。双方熟识后,韦某的家人竟然提出,希望吕某帮忙将市场的水表调慢,韦某还承诺事成之后,每个月给吕某2万元“好处费”。

在向公安机关的供述中,吕某称,2012年5月,经过他的一番“捣鼓”,水产市场的水表确实走慢了,效果也是立竿见影,市场当月水费就从原来的约6万元一下子降到3万元。韦某也依约给了吕某2万元,到2013年1月,吕某共收到约15万元“好处费”。

水产市场用水量的异常很快引起了绿城水务公司的注意。该公司排查发现,该市场的水表走数很慢,似乎被人为调慢。为追缴水费,水务公司按照2012年1月该市场的用水量,两倍追收水费,该市场被处以13万元处罚。

给了吕某这么多“好处费”却被罚款,韦某认为损失应该由吕某想办法替他们挽回。经过商议,2013年2月,吕某从水务公司的主水管处,私自给该市场安装了一根未经过计量表的输水管道,直接盗用水务公司的自来水。吕某从中又获得了4.1万元的“好处费”。直到2014年6月,水务公司发现“猫腻”。经鉴定,截至2014年5月31日,该水产市场通过调慢水表、私装水管窃取的水量共计价值69万余元。韦某和吕某很快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