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多举措加强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

31.05.2017  19:30
 
      近年来,南宁市档案局多举措加强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了档案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是将档案规范化建设纳入地方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以来,南宁市强化档案规划的制定实施,除了将重大项目列入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外,还专门制定档案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每个五年专项规划都把全面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档案馆库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工作、推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机关企事业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等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纳入规划范围,强力推动。
      二是大力推进市、县(区)国家档案馆建设。 新建一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国家档案馆。新建市国家档案馆及11个县(区)国家档案馆;完善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功能,配备档案保管、监控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三是把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内容。 市档案局每年把市委和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档案室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不按要求落实档案工作的,扣绩效分,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档案工作职责。
      四是开展县区档案目标考核。 市档案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档案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每年制定县区档案工作目标,开展严格考核,凡考核扣分都相应扣该县区的年度绩效分,与绩效奖金挂钩,引起县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使得县区的档案工作,由“要我做”变为“我要做”。
      五是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档案基础建设。 市档案局每年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督查,如针对部分单位财会档案不能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结合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开展专门督查,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六是强化档案室认定。 每年组织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认定,做好认定工作培训,加强指导,上下联动,积极推动档案室认定工作的开展。
      七是全面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确保档案管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持续推行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制度,年度检查优秀率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依法移交档案进馆的监督与指导,做到电子目录、全文数据与纸质档案同步进馆;重点推进学校、医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街道办和社区档案管理;贯彻《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推动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档案工作;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归属与流向的管理,及时整理接收破产改制企业档案进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开展项目登记和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随着档案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南宁市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目前,南宁市、县区档案新馆建设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国家档案新馆已建成,11个县区新馆,已有4个投入使用,6个已封顶进入装饰安装阶段,1个新馆已完成前期各项工作,。
      全市共13个市、县区国家档案馆中,已建成国家一级馆1个、二级馆8个;3个专业(部门)档案馆,已建成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国家二级2个,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自治区级1个。全市认定等级的档案室共145个,其中特级档案室13个、市直机关一级档案室43个、二级52个、三级37个。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市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