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出台《百色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
6月14日,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百政办发[2016]46号《百色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针对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存在的公示主体和公示内容不明确、公示方式不统一等问题,从六个方面对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针对行政执法公示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均要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有序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以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二)针对行政执法公示内容不明确的问题,《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公示的具体内容,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方案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三)针对行政执法公示方式不统一的问题,《工作方案》规定,行政执法公示以门户网站公示为主要、其他公示方式为补充。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方案规定的方式,主动公示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
(四)为保障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效果,《工作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五)为保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有序进行,《工作方案》明确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时间节点,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部署启动、清理权力、全面实施等三个阶段的步骤。该项工作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为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落实,《工作方案》将建立和推进执法公示制度工作纳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
《工作方案》是百色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桂政办发〔2016〕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